食品安全管理制度

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为强化食品卫生管理 , 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物质对人体的伤害 , 保树立良好的商业形象等目的而对食品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原材料的采购 , 食品生产、流通、销售及食品消费等过程进行安全管理的制度规范 。
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 , 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 , 特制定以下制度:
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
一、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。
二、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。
三、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, 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, 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。 做到亮证、亮照经营 。
四、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 , 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。
五、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。
六、对本单位贯彻执行《食品安全法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, 总结、推广经验 , 批评和奖励 , 制止违法行为 。
七、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。
八、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、监测 。
食品安全检查制度
一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, 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。
二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、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, 并作好登记 。
三、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 , 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。
四、每次检查 , 都必须有记录 。
五、发现问题 , 应有人跟踪改正 。
六、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、销售过程;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 , 冷藏、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。
七、对损坏的卫生设施、设备、工具应有维修记录 , 确保正常运转 。
八、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、齐全 , 并存档 。
食品采购管理制度
一、采购食品 , 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。 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, 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生产批号、保质期、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、进货日期等内容 。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 ,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。
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 , 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, 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。
二、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 , 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。
三、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。
四、禁止采购腐败、霉变、生虫、污秽不洁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、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。
五、禁止采购病死、毒死、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、畜、水产品及其制品、酸败油脂、变质乳及乳制品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。
六、禁止采购掺假、掺杂、伪造、冒牌、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。
七、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 , 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。

食品安全管理制度

文章插图
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
一、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。 患有痢疾、伤寒、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 , 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、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 , 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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